集成泼尼松龙
集成泼尼松龙

集成泼尼松龙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集成泼尼松龙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985

生产企业: 集成药厂

功能主治: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集成泼尼松龙用药指导

1.口服:成人开始1日10—40mg,分2~3次,维持量1日5~10mg。 2.肌注:1日10—30mg,必要时可加量。 3.静滴:1次10—25mg,溶于5%~10%葡萄糖溶液500ml中应用,每次10~20mg。 4.关节腔或软组织内注射(混悬液),1次5~50mg,用量依关节大小而定,应在无菌条件下操作,以防引起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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