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泼尼松龙
通用名称:集成泼尼松龙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985
生产企业: 集成药厂
功能主治: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泼尼松龙。 |
红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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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集成药厂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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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985 |
国药准字Z4202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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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
活血化瘀。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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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开始1日10—40mg,分2~3次,维持量1日5~10mg。 2.肌注:1日10—30mg,必要时可加量。 3.静滴:1次10—25mg,溶于5%~10%葡萄糖溶液500ml中应用,每次10~20mg。 4.关节腔或软组织内注射(混悬液),1次5~50mg,用量依关节大小而定,应在无菌条件下操作,以防引起感染。 |
红花注射液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静脉滴注,一次15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5~20次为一疗程。治疗冠心病:静脉滴注,一次5~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0~14次为一疗程,疗程间隔为七至十日。治疗脉管炎:肌内注射,一次2.5~5ml,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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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妊娠期用药:(1)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2)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3)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 |
1.本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新生儿,婴幼儿禁用。3.出凝血时间不正常者禁用。4.对本品由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5.有眼底出血的糖尿病患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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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期用药: (1)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 (2)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 (3)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者,所产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表现。 (4)对早产儿,为避免呼吸窘迫综合征,而在分娩前给母亲使用地塞米松,以诱导早产儿肺表面活化蛋白的形成,由于仅短期应用,对幼儿的生长和发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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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
活血化瘀。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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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具有抗炎及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并能抑制组胺及其它毒性物质的形成与释放。2.本晶还能促进蛋白质分解转变为糖,减少葡萄糖的利用,因而使血糖及肝糖原都增加,可出现糖尿,同时增加胃液分泌,增进食欲。3.当严重中毒性感染时,与大量抗菌药物配合使用,可有良好的降温、抗毒、抗炎、抗休克及促进症状缓解作用。4.水钠潴留及排钾作用比可的松小,抗炎及抗过敏作用较强,副作用较少,故比较常用。 |
据文献报道偶见粉红色点片状皮疹,瘙痒,局部水肿,面部潮红,呕吐,过敏性休克,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并休克,缓慢心律失常,急性肾衰综合症,发热,头痛,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月经过多,全身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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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已长期应用本药的病人,在手术时及术后3~4日内常须酌增用量,以防皮质功能不足。一般外科病人应尽量不用,以免影响伤口的愈合。2.本品及可的松均需经肝脏代谢活化为氢化泼尼松或氢化可的松才有效,故肝功能不良者不宜应用。3.本品因其盐皮质激素活性很弱,故不适用于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症。4.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高血压病、动脉粥样硬化、心力衰竭、糖尿病、神经病、癫痫、术后患者以及胃、十二指肠溃疡和有角膜溃疡、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肝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孕妇应慎用或禁用;对病毒性感染应 |
1.临床应严格按照本品功能主治辩证使用。2.本品活血化瘀,有出血倾向者禁用。妇女月经期停用,月经净后再用。3.本品对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应慎用。4.首次用药宜选用最小剂量,对红花花粉过敏者慎用。5.年老体弱者,心肺严重疾患者用药要加强临床监护。6.处按(用法用量)中说明使用以外,伴有糖尿病等特殊情况时,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7.临床应用时,滴速不宜过快,儿童及年老体弱者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以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8.本品偶见与丹参注射液联用诱发多脏器损伤。9.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服硝酸酯类药物或遵医嘱。10.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等异常情况,均不能使用。11.本品稀释后及输注前均应对光检查,若出现浑浊或沉淀不得使用。12.配制好后,请在4小时内使用。13.本品不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14.输注本品前后,应用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输液的前后两种药物在管道内混合,引起不良反应。15.静滴初始30分钟内应加强监护,发现不良发应应及时停药,处理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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