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泼尼松龙
集成泼尼松龙

集成泼尼松龙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集成泼尼松龙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985

生产企业: 集成药厂

功能主治: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集成泼尼松龙
集成泼尼松龙
萘普生钠颗粒
萘普生钠颗粒
主要成分

泼尼松龙。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普生钠。

生产企业

集成药厂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985

国药准字H200402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本品用于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运动系统(如关节、肌肉及肌腱)的镇痛消炎。亦用于多种疾病引起的疼痛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开始1日10—40mg,分2~3次,维持量1日5~10mg。 2.肌注:1日10—30mg,必要时可加量。 3.静滴:1次10—25mg,溶于5%~10%葡萄糖溶液500ml中应用,每次10~20mg。 4.关节腔或软组织内注射(混悬液),1次5~50mg,用量依关节大小而定,应在无菌条件下操作,以防引起感染。

1、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一次0.25-0.5g(0.5-1袋),每天早晚各1次,或早晨服0.25g(0.5袋),晚上服0.5g(1袋)。 (2)镇痛:首次0.5g(1袋),以后一次0.25g(0.5袋),必要时每6-8小时1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 (3)痛风性关节炎:首次0.75g(1.5袋),以后一次0.25g(0.5袋),每8小时1次。 (4)痛经:首次0.5g(1袋),以后必要时0.25g(0.5袋),每6-8小时1次 2、儿童常用量:抗风湿,每日按照体重10mg/kg,分2次服。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妊娠期用药:(1)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2)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3)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均应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期用药: (1)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 (2)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 (3)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者,所产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表现。 (4)对早产儿,为避免呼吸窘迫综合征,而在分娩前给母亲使用地塞米松,以诱导早产儿肺表面活化蛋白的形成,由于仅短期应用,对幼儿的生长和发育

成分

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本品用于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运动系统(如关节、肌肉及肌腱)的镇痛消炎。亦用于多种疾病引起的疼痛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1.具有抗炎及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并能抑制组胺及其它毒性物质的形成与释放。2.本晶还能促进蛋白质分解转变为糖,减少葡萄糖的利用,因而使血糖及肝糖原都增加,可出现糖尿,同时增加胃液分泌,增进食欲。3.当严重中毒性感染时,与大量抗菌药物配合使用,可有良好的降温、抗毒、抗炎、抗休克及促进症状缓解作用。4.水钠潴留及排钾作用比可的松小,抗炎及抗过敏作用较强,副作用较少,故比较常用。

1、皮肤瘙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哮喘、耳鸣、下肢水肿、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胃痛或不适、便秘、头晕、嗜睡、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2、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及多汗等。 3、胃肠出血、肾脏损害(过敏性肾炎、肾病、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

注意事项

1.已长期应用本药的病人,在手术时及术后3~4日内常须酌增用量,以防皮质功能不足。一般外科病人应尽量不用,以免影响伤口的愈合。2.本品及可的松均需经肝脏代谢活化为氢化泼尼松或氢化可的松才有效,故肝功能不良者不宜应用。3.本品因其盐皮质激素活性很弱,故不适用于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症。4.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高血压病、动脉粥样硬化、心力衰竭、糖尿病、神经病、癫痫、术后患者以及胃、十二指肠溃疡和有角膜溃疡、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肝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孕妇应慎用或禁用;对病毒性感染应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影响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的测定值。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 4、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血象及眼科检查,须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而调整剂量,一般应用最低的有效量。 5、饮酒同时服用本品,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增多。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1)本品对胎儿的影响研究尚不充分,由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使胎儿动脉导管早闭,又因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导致难产或产程延长。 (2)本品分泌入乳汁中的浓度相当于血药浓度的1%,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7、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慎用。 8、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慎用。 9、药物过量:超量中毒时应予以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炭及抗酸药,给予对症及支持疗法,并合理使用利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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