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科博肽
通用名称:注射用科博肽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188
生产企业: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晚期癌症疼痛、慢性关节痛、坐骨神经痛、神经性头痛、三叉神经痛、麻风反应神经痛等慢性疼痛的治疗,尤其用于慢性、顽固性、持续性疼痛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产品详情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科博肽
- 【药品名称】:
- 注射用科博肽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188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临用前加注射用水溶解,每日140-280μg,每次140μg。用药间隔应大于6小时,连续用药10日后应停药1-2日。 1、癌症痛疼:首次注射140μg,140-280μg/日,10日为一疗程,隔1-2日再进行第二疗程治疗。治疗初期若效果不显著可与原治疗剂量的镇痛药物合用,逐日减少镇痛药物的用量,至第三或第四天完全停用原镇痛药物单用科博肽维持疗效。 2、各种慢性、顽固性和持续性疼痛:一次140μg,一日1-2次,10日为一疗程,隔1-2日再进行第二疗程治疗。治疗初期若效果不显著可与解热镇痛药合用,在第一疗程的第3-4天停用合用药物,以后单用科博肽维持疗效,疼痛控制后可改为维持量,每2-3日注射140μg科博肽以巩固疗效,维持适当时间后可考虑停药。 3、急性疼痛:本品与阿片类药物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合用可增强其镇痛作用,延长镇痛作用时间,每次用量140μg,140-280μg/日。由于本品起效较慢;一般不宜单独用于急性疼痛的治疗。 4、内脏疼痛,肝、肾、胃肠引起的疼痛:每次140μg,每日140-280μg。与非甾体解热镇痛药或阿片药物合用可提高疗效。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说明
- 注射用科博肽的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晚期癌症疼痛、慢性关节痛、坐骨神经痛、神经性头痛、三叉神经痛、麻风反应神经痛等慢性疼痛的治疗,尤其用于慢性、顽固性、持续性疼痛的治疗。
- 注射用科博肽的用药指导
- 肌内注射,临用前加注射用水溶解,每日140-280μg,每次140μg。用药间隔应大于6小时,连续用药10日后应停药1-2日。 1、癌症痛疼:首次注射140μg,140-280μg/日,10日为一疗程,隔1-2日再进行第二疗程治疗。治疗初期若效果不显著可与原治疗剂量的镇痛药物合用,逐日减少镇痛药物的用量,至第三或第四天完全停用原镇痛药物单用科博肽维持疗效。 2、各种慢性、顽固性和持续性疼痛:一次140μg,一日1-2次,10日为一疗程,隔1-2日再进行第二疗程治疗。治疗初期若效果不显著可与解热镇痛药合用,在第一疗程的第3-4天停用合用药物,以后单用科博肽维持疗效,疼痛控制后可改为维持量,每2-3日注射140μg科博肽以巩固疗效,维持适当时间后可考虑停药。 3、急性疼痛:本品与阿片类药物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合用可增强其镇痛作用,延长镇痛作用时间,每次用量140μg,140-280μg/日。由于本品起效较慢;一般不宜单独用于急性疼痛的治疗。 4、内脏疼痛,肝、肾、胃肠引起的疼痛:每次140μg,每日140-280μg。与非甾体解热镇痛药或阿片药物合用可提高疗效。
- 注射用科博肽的副作用
- 青光眼及高热患者忌用。
- 注射用科博肽的注意事项
- 1、不应超量用药。 2、部分病例用药早期效果欠佳,应坚持按疗程用药,多可取得显著效果。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4、儿童用药:儿童用量均较成人减半,疗程之间应停药1-2日;幼儿慎用。 5、老年用药:尚未进行系统的对老年用药临床研究。 6、药物过量:连续超量用药可能引起呼吸抑制,此时应停药并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如新斯的明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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