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900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百悦泽/BRUKINSA
(泽布替尼胶囊)
百悦泽/BRUKINSA (泽布替尼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本品活性成份为泽布替尼。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百济神州(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H2020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1)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自细胞淋巴瘤(MCL)患者。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本品须在有血液系统肿瘤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应口服给药,每天的用药时间大致固定。应用水送服整粒胶囊,可在饭前或饭后服用。请勿打开、弄破或咀嚼胶囊。如果未在计划时间服用本品,患者应口服给药,每天的用药时间大致固定。应用水送服整粒胶囊,可在饭前或饭后服用。请勿打开、弄破或咀嚼胶囊。如果未在计划时间服用本品,患者应在相邻服药间隔至少8小时基础上尽快服用,并在后续恢复正常用药计划。请勿额外服用本品以弥补漏服剂量。 推荐剂量为每次160mg(2粒80mg胶囊),口服,每日两次,直到发生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与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联合给药时的剂量调整 与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联合给药时的剂量调整见表1(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药代动力学])。 停止使用CYP3A抑制剂后,恢复本品剂量调整前用量(参见[用法用量]推荐剂量及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调整部分和[药物相互作用])。 出现不良反应时的剂量调整 轻度至中度肝损伤患者不建议进行剂量调整。重度肝损伤患者推荐剂量是每次80mg(1粒80mg胶囊),口服,每日两次(参见[注意事项]特殊人群部分和[药代动力学])。 肾功能损伤 肾功能损伤患者不建该进行剂量调整。维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透析患者使用本品苏骑测相关《自反应(参见[注意事项]特殊人群部分和[药代动力学])。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老年用药]) 儿童用药 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1)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自细胞淋巴瘤(MCL)患者。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以下不良反应的详细内容请参见说明书[注意事项]。 出血 血细胞减少症 感染 乙肝病毒再激话。 第二原发恶性肿瘤 心律失常 肿瘤溶解综合征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的,在一项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项药物的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进行比较,并且可能并不反映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安全性特性总结 泽布替尼的安全性信息来自六项单药临床试验:B31111B31205,B311207,B-1111020BOB311010)B3B111-100) 共涉及671例患者。本品的中位给药时间为12.1月(范围:0.1-46.9月)。其中554例患者接受本品每日两次,每次160mg治疗,中位给药时间为10.5月(范围:0.1-42.7月)。 上述六项试验中十分常见的不良反应(210%)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皮疹、青肿和白细胞凝少称。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4.0%。常见不良反应和其中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见表3。 表3,接受泽布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常见不良反应(25%)和其中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 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4.0%,常见(21%)为感染性肺炎(5.1%)。3.4%的患者出现导致剂量降低的不良反应。17.6%的患者因不良反应中断给药,常见(21%)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3.9%)、感染性肺炎(2.8%)、血小板减少症(1.5%)和出血(1.0%)。有4.5%患者因不良反应永久终止本品治疗,常见88U(21%)为感染性肺炎(1.2%)。 套细胞淋巴瘤(MCL) 下述安全性影据基十一项单臂、2期关键性临床试验(BGB,311-206),本试验在86例既往接受过≥1线治疗的MCL患者中开展,中位年龄为61岁(范围:2:34-75岁)。基线ECOG评分于妻为0或1(分别为69.8%积25.6%)。患者接受本品每次160mg,每日两次治疗,中位治疗时间为178月(范围:0.2-23.5月)。 十分常见的不良反应(≥10%)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47.7%)、皮疹(32.6%)、白细胞醉少症(31.4%)、血小板减少症(30.2%)、贫血(11.6%)。3级或以上级别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0.2%,其中发生率≥2%的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18.6%)、感染性肺炎(7.0%)、白细胞减少症(7.0%)、血小板减少症(4.7%)、贫血(3.5%)和间质性肺疾病(2.3%)。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5.1%,常见(≥20)为感染性肺炎(8.1%)、出血(2.3%)和血小板减少症(2.3%)- 不良反应导致14.0%的患者中断给药,其中最常见为感染性肺炎(3.5%);2.3%的患者发生导致剂量降低的不良反应,其中1例为乙肝感染(1.2%)。有8.1%患者因不良反应而终止治疗,其中最常见为感染性肺炎(2.3%)。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CLL/SLL) 本试验是一项单臂、2期关键性临床试验(BGB-3111-205),在91例既往接受过≥1线治疗的CLLSLL患者中开展。患者中位年龄为61岁(范围:35-87岁),基线ECOG评分主要为0或1(分别为46.2%和50.5%)。患者接受本品每次160mg,每日两次治疗,中位治疗时间为13.7月(范围:90.2-21.2月)。 十分常见的不良反应(210%)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68.1%)、血小板减少症(40.7%)、血尿(35.2%)、紫癜(34.1%)、贫血(23.1%)、白细胞碱少症(18.7%)、感染性肺炎(18.7%)、上呼吸道感染(15.4%)、出血(14.3%)和皮疹(12.1%)。3级或以上级别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9.2%,常见(22%)为中性粒细胞诚少症(44.0%)、血小板减少症(15.4%)、感染性肺炎(13.2%)、贫血(6.6%)、中性粒细胞百分比降低(6.6%)、低钾血症(4.4%)、白细胞减少症(4.0%)、腹泻(2.2%)、感染性肠炎(2.2%)、乙肝病毒再激活(2.2%)、上呼吸道感染(2.2%)和低钠血症(2.2%)。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9.8%,最常见右感染性肺炎11.0%)。 不良反应导致24.2%的患者中断给药常见(22%)为感染性脆炎(8.8%)、肛肠感染(2.2%)、乙肝病毒再激活(2.2%)、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2%);7.7%的患者出现导致剂量降低的不良反应,常见(≥2%)为感染性肺炎(3.3%)和乙肝病毒再激活(2.2%)。有6.6%患者因不良反应而终止治疗,其中最常见为感染性肺炎(3.3%)。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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