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及骨髓标本的细菌学检验

血液及骨髓标本的细菌学检验注意事项

1.一般应在抗菌药物使用前采集血液标本,如果患者已用过抗菌药物或情况不明时,应使用硫酸镁肉汤增菌液,以中和四环素、链霉素、新霉素、多粘菌素等抗生素,并添加抗菌物质拮抗剂如5%对氨基苯甲酸(PABA)拮抗磺胺类、100IU/50ml青霉素酶破坏青霉素和加入0.03%~O.059/6聚茴香脑磺酸钠(SPS)灭活氨基糖苷类及多肽类抗生素。

2.对疑为波浪热、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的患者,培养瓶应孵育至第四周,盲目翻种后无菌生长,方可报告阴性。

3.为了尽快发现病原菌,在7天的孵育期内应至少盲目翻种2次,第一次在标本孵育12~18h后。在以后的孵育期中应每天观察瓶内的变化,如有细菌生长现象,需及时接种和涂片染色观察报告。7天孵育后仍无细菌生长迹象,进行盲目接种。每次接种需氧培养均需接种羊血平板和巧克力琼脂平板;厌氧培养接种厌氧血琼脂平板和羊血琼脂平板,分别进行需氧和厌氧培养。

4.血液细菌学培养是诊断菌血症和败血症的病原学依据。常见的病原菌见表5—2。在同一患者的2份血液标本中检出同一细菌;或检出细菌的患者2~3周后血清中的相应抗体升高则可作出肯定的病原学结论。一般菌血症由一种细菌引起,但也有同时两种细菌的混合感染、两种细菌或细菌和真菌的先后交替感染情况,有时也会出现不常见的细菌,这些情况不能随意判定为污染菌。

5.采血次数及间隔在脑膜炎、细菌性肺炎等需马上开始抗菌治疗的急性发热性疾病;或急性骨髓炎、化脓性关节炎等需紧急手术的患者,应立即从两臂分别取2份标本做血液细菌培养。对心内膜炎患者,在24h内采血3次,每次间隔不少于30min;必要时次日再采血2次。对不明原因发热者2次抽血间隔60min;必要时于24~48h后再抽血2次。因为1次血培养不足以说明问题,且会遗漏阳性结果。

血液及骨髓标本的细菌学检验不宜人群

暂未发现相关资料。

相关医生

更多>

  • 李秀莲,主任医师
    李秀莲 主任医师
    未开通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儿科

    擅长疾病: 新生儿疾病的诊断、治疗与护理。

  • 卢秀英,主任医师
    卢秀英 主任医师
    未开通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急救科

    擅长疾病: 危重病的救治。

  • 席时华,主任医师
    席时华 主任医师
    未开通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眼底

    擅长疾病: 青光眼的早期诊断及难治性青光眼的治疗,眼底疾病及小儿弱视诊治

  • 李晶,主任医师
    李晶 主任医师
    未开通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眼底

    擅长疾病: 眼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特别是对准分子激光治疗近视、青光眼、泪道疾病及眼外伤的治疗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相关文章

相关药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