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清胆碱酯酶(CHE)

血清胆碱酯酶(CHE)注意事项

1、空腹12小时取静脉血2ml,分离血清进行测定,避免溶血。

2、升高还可见于肥胖者,降低还可以见于饥饿者,妊娠晚期,以及摄入雌激素、氢化可的松、奎宁、吗啡、可待因、可可碱、巴比妥等药物后。

血清胆碱酯酶(CHE)不宜人群

无检查适应症者不宜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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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秀莲,主任医师
    李秀莲 主任医师
    未开通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儿科

    擅长疾病: 新生儿疾病的诊断、治疗与护理。

  • 卢秀英,主任医师
    卢秀英 主任医师
    未开通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急救科

    擅长疾病: 危重病的救治。

  • 席时华,主任医师
    席时华 主任医师
    未开通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眼底

    擅长疾病: 青光眼的早期诊断及难治性青光眼的治疗,眼底疾病及小儿弱视诊治

  • 李晶,主任医师
    李晶 主任医师
    未开通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眼底

    擅长疾病: 眼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特别是对准分子激光治疗近视、青光眼、泪道疾病及眼外伤的治疗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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