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97
生产企业: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洛 |
主要成份:盐酸莫西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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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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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97 |
国药准字H20193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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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为了减少耐药细菌的发生,保持盐酸莫西沙星和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盐酸莫西沙星应该仅用于治疗已被证明或强烈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在取得培养和药敏信息的情况下,应根据结果选择维续应用或换用其它药物。在缺少这些数据的情况下,当地致病菌的流行病学和敏感请可能有助于治疗药物的经验选择。治疗前应进行适当的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和鉴定引起感染的微生物,并确定其对盐酸莫西沙星的敏感性。在获得培养结果之前可能已经选择盐酸莫西沙星进行治疗,一且获得培养结果,应选择适当的治疗。盐酸莫西沙星片剂用于治疗成人(≥18岁)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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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
盐酸莫西沙星片用于感染性疾病(详见【适应症】)的治疗,通用的用法用量如下所示,但必须结合疾病严重程度由临床医生最终确定。 1、成人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盐酸莫西沙星的剂量为0.4克(口服),每24小时一次。治疗的持续时间取决于感染的类型,如表1中所述。表1:感染类型、剂量和治疗持续时间(表格详见说明书)。 2、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损害:轻中度肝功能受损的病人(ChildPughA级或B级)与健康志愿者或肝功能正常的患者血浆药物浓度在临床上无明显差别。 肾损害:肾功能受损的病人(包括肌酐清除串≤30m/min/1.73m2)和慢性透析,如血液透析和连续卧床腹膜透析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4、给药说明 口服制剂可与食物或不与食物一同服用,饮水不限。与多价阳离子药物相互作用应在用含有镁、铝、铁或锌,包括抗酸剂、硫糖铝、多种维生素和去羟肌苷咀嚼/缓释片或小儿口服液之前至少4小时或8小时后服用盐酸莫西沙星片。当开具盐酸莫西沙星来治疗某种细菌感染时,应告知患者:尽管在疗程早期病情通常会好转,但仍应遵医嘱使用药物。跳过剂量或不完成整个疗程可能会 (1)降低紧急治疗的有效性: (2)增加细菌耐药性形成的可能性,未来将不能使用盐酸莫西沙星或其他抗菌药进行治疗。 5、种族差异 对高加索人、日本人、黑人及其他种族人群进行了可能的种族问差别试验,未发现临床相关的药代动力学差别。因此,不同种族间不必调整药物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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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1、已知对莫西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2、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3、由于临床数据有限,患有肝功能严重损伤(ChildPughC级)的患者和转氨酶升高大于5倍正常值上限的患者应禁止使用盐酸莫西沙星。 4、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有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相关肌腱疾病/病症病史的患者禁用。 6、在临床前研究及在人体研究的研究数据显示,暴露于莫西沙星后曾经观察到心脏电生理改变,表现为QT间期延长。基于安全性考虑,下列患者禁用莫西沙星: (1)先天性或证明有获得性QT间期延长惠者: (2)电解质紊乱,尤其是未纠正的低钾血症患者: (3)有临床意义的心动过缓患者: (4)有临床意义的心力衰竭并伴有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患者: (5)既往发生过有症状的心律失常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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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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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为了减少耐药细菌的发生,保持盐酸莫西沙星和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盐酸莫西沙星应该仅用于治疗已被证明或强烈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在取得培养和药敏信息的情况下,应根据结果选择维续应用或换用其它药物。在缺少这些数据的情况下,当地致病菌的流行病学和敏感请可能有助于治疗药物的经验选择。治疗前应进行适当的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和鉴定引起感染的微生物,并确定其对盐酸莫西沙星的敏感性。在获得培养结果之前可能已经选择盐酸莫西沙星进行治疗,一且获得培养结果,应选择适当的治疗。盐酸莫西沙星片剂用于治疗成人(≥18岁)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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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1、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颮炎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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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盐酸莫西沙星),已有报告在同一患者的身体不同器官系统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通常包括:肌腱炎,肌腱断裂,关节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幻觉,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头痛和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可发生在使用盐酸莫西沙星后数小时至数周。任何年龄段的患者,之前没有相关风险因素,均有报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 2、肌腱病和肌腱断裂 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盐酸莫西沙星,会使所有年龄段患者的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这种不良反应最常发生在跟腱,跟腱断裂可能需要手术修复。也有报道在肩、手部、肱二头肌、拇指和其他肌腱点出现肌腱炎和肌腱断裂。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发生在开始使用盐酸莫西沙星后数小时或数天、或结束治疗后几个月。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双侧发生。这种风险在60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患者及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手术的患者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皮质类固醇的因素外,另可独立地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因素包括剧烈的体力活动,肾功能衰竭以及以前的肌腱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肌腱炎和肌腱断裂也发生在没有上述风险因素的服用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患者中。肌腱断裂可发生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也有报道在治疗结束数月后发生肌腱断裂。在患者发生肌腱疼痛、肿胀、炎症或肌腱断裂的迹象后,应停止使用本品。在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后,应建议患者休息,并与医生联系,换用非喹诺酮类抗生素药物。有肌腱疾病病史或发生过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包括盐酸莫西沙星。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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