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托吡卡胺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133

生产企业: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爱邦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爱邦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主要成分

托吡卡胺

主要成份、盐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133

国药准字H109800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用法用量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副作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药理作用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注意事项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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