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野菊花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92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主要成分

野菊花。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蔓。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92

国药准字Z420208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4岁一次1.5克,5~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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