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清热化毒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411

生产企业: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一清颗粒
一清颗粒
主要成分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主要成份: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411

国药准字Z200644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次1丸,一日2~3次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注意事项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上以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本品不宜不量、长期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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