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清热化毒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411

生产企业: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火爽口颗粒
清火爽口颗粒
主要成分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忍冬藤,连翘,知母,黄岑,黄柏,蒲公英,野菊花,牡丹皮,白芷,蒲黄,地骨皮,甘草。

生产企业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411

国药准字B200200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清胃泻火,滋阴凉血。用于牙龈肿痛,出血,齿动,口臭症状的改善。

用法用量

口服。次1丸,一日2~3次

开水冲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清胃泻火,滋阴凉血。用于牙龈肿痛,出血,齿动,口臭症状的改善。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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