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清热化毒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411

生产企业: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蒲地蓝消炎片
蒲地蓝消炎片
主要成分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黄芩、蒲公英、苦地丁、板蓝根。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411

国药准字Z230200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腺炎。

用法用量

口服。次1丸,一日2~3次

口服,每片0.3克:一次5~8片;每片0.6克:一次3~4片,一日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腺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4.儿童、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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