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酸肌醇酯片
烟酸肌醇酯片

烟酸肌醇酯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烟酸肌醇酯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595

生产企业: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烟酸肌醇酯片
烟酸肌醇酯片
硫酸西索米星氯化钠注射液
硫酸西索米星氯化钠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烟酸肌醇酯。【成份】化学名: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分子式:C42H30N6O12分子量:810.73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西索米星。

生产企业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柏桐堂(福建)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595

国药准字H200309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肺炎,感染性腹泻,胆管癌,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尿路感染,中耳炎,支气管肺炎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1.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疗程中检测肾功能极为重要。肾功能正常者用药后亦可能产生听力减退。 2.此外,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酸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通过透过血-胎盘屏障,在羊水中达到一定浓度,可能对胎儿的第8对脑神经造成损害,故孕妇禁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应用本品期间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慎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根据血药浓度或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疗程中监测肾功能极为重要。肾功能正常者用药后亦可能产生听力减退。此外,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

成分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肺炎,感染性腹泻,胆管癌,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败血症,尿路感染,中耳炎,支气管肺炎

药理作用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注意事项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1.轻度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者及老年患者慎用。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0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4.有条件时在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10ml/L。谷浓度超过2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次调查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楚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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