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酸肌醇酯片
烟酸肌醇酯片

烟酸肌醇酯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烟酸肌醇酯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595

生产企业: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烟酸肌醇酯片
烟酸肌醇酯片
天麻首乌片(糖衣片)
天麻首乌片(糖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烟酸肌醇酯。【成份】化学名: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分子式:C42H30N6O12分子量:810.73

天麻、何首乌、熟地黄、当归、白勺、川芎、白芷、丹参、墨旱莲、女贞子、蒺藜(炒)、桑叶、黄精、甘草。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滑石粉、明胶、色素。

生产企业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595

国药准字Z4302097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滋补肝肾、养血熄风、定眩止痛,乌须黑发。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眩晕头痛,口苦咽干,耳鸣耳聋,视物昏花,神疲健忘,鬃发早白,舌红少苔,脉象弦细;脑动脉硬化,早期高血压,血管性头痛,溢脂性皮炎属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滋补肝肾、养血熄风、定眩止痛,乌须黑发。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眩晕头痛,口苦咽干,耳鸣耳聋,视物昏花,神疲健忘,鬃发早白,舌红少苔,脉象弦细;脑动脉硬化,早期高血压,血管性头痛,溢脂性皮炎属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注意事项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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