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定喘丸
百花定喘丸

百花定喘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百花定喘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525

生产企业: 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百花定喘丸
百花定喘丸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主要成分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辅料为:右旋糖酐40。

生产企业

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天医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525

国药准字H2005348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肝硬化,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恶性肿瘤前期,化疗,红斑狼疮,风湿性疾病,类风湿性疾病,强直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1.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2.静脉滴注。 (1)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2)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 (3)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 (4)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隔日1次,每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 (5)治疗期间如遇

副作用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肝硬化,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恶性肿瘤前期,化疗,红斑狼疮,风湿性疾病,类风湿性疾病,强直

药理作用

药效学: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T-淋巴细胞成熟。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浑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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