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拉西坦注射液
通用名称:吡拉西坦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564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脑血管病、脑功能障碍、儿童智能发育迟缓、脑外伤、中毒性脑病、记忆减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辅料:氯化钠。 |
本品含自巴西矛头蝮蛇(Bothropsatrox)的蛇毒中分离和纯化血凝酶,不含神经毒素及其它毒素。辅料为:甘露醇、明胶(水解)、氯化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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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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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64 |
国药准字H2005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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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血管病、脑功能障碍、儿童智能发育迟缓、脑外伤、中毒性脑病、记忆减退 |
小儿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小儿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症,,自发性腹膜后出血或血肿,腹部大血管损伤,大血管损伤,血管外伤,肠系膜动脉瘤,慢性肠系膜血管供血不足,小肠脂肪瘤,小肠血管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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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每次1g,一日2~3次。静脉注射:每次4~6g,一日2次。静脉滴注:每次4~8g,一日1次,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250ml后使用。 |
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2~4支);儿童0.3~0.5单位(约3/5~1支)。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1/2~1支),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2支)。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2支),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2支),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2支),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2支);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2支),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2支),最好是加入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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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2.孕妇禁用。3.新生儿禁用。 |
1.虽无关于血栓的报道,为安全计,有血栓病史者禁用。2.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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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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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紧急情况,孕期妇女不宜使用。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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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脑血管病、脑功能障碍、儿童智能发育迟缓、脑外伤、中毒性脑病、记忆减退 |
小儿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小儿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症,,自发性腹膜后出血或血肿,腹部大血管损伤,大血管损伤,血管外伤,肠系膜动脉瘤,慢性肠系膜血管供血不足,小肠脂肪瘤,小肠血管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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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用药剂量直接相关。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使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氨基转移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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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 |
1.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及血液病所致的出血不宜使用本品。2.血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时,本品没有代偿作用,宜在补充血小板或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输注新鲜血液的基础上应用本品。3.在原发性纤溶系统亢进(如:内分泌腺、癌症手术等)的情况下,宜与血抗纤溶酶的药物联合应用。4.应注意防止用药过量,否则其止血作用会降低。5.使用期间还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出、凝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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