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176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康舒宁(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康舒宁(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奥曲肽

要组成成分:凝血因子Ⅱ、Ⅶ、Ⅸ、Ⅹ。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华兰生物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176

国药准字S199940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血友病A、B)及血管性血友病;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等。

用法用量

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mg/h。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 2、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0.1mg皮下注射,每天3次,连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mg皮下注射,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mg,每天三次。 4、肢端肥大症:初始量为0.05-0.1mg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mg/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mg/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用法: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2?用前应先将本品和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预温至20~25℃,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轻轻转动直至本品完全溶解(注意勿使产生很多泡沫)。3?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50~100ml,然后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开始要缓慢,15分钟后稍加快滴注速度,一般每瓶200血浆当量单位(PE)在30~60分钟左右滴完。4?滴注时,医师要随时注意使用情况

副作用

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在严格控制适应症的情况下,无已知禁忌证。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

成分

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血友病A、B)及血管性血友病;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等。

药理作用

1、注射局部反应,包括疼痛,注射部位的针刺或烧灼感,伴红肿。这些现象极少超过15分钟。注射前使药液达到室温,则可减少轻局部不适。 2、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痛、胀气、稀便、腹泻及脂肪痢。在罕见的病例中,胃肠道反应可类似急性肠梗阻伴进行性严重上腹痛、腹部触痛、肌紧张和腹胀。 3、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胆结石的形成。 4、由于本品可抑制GH、胰高糖素和胰岛素的释放,故本品可能引起血糖调节紊乱。由于可降低患者餐后糖耐量,少数长期给药者可引致持续的高血糖症,曾观察到低血糖的出现。 5、其他:少数报道出现急性胰腺炎,停药后可逐渐消失;罕见情况下,曾报道醋酸奥曲肽治疗引起患者脱发;长期应用本品且发生胆结石者也可能出胰腺炎;个别患者发生肝功能失调,包括缓慢发生的高胆红素血症伴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移酶和转氨酶轻度增高。

本品含有维生素K依赖的在肝脏合成的四种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维生素K缺乏和严重肝脏疾患均可造成这四个因子的缺乏。而上述任何一个因子的缺乏都可导致凝血障碍。输注本品能提高血液中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浓度。

注意事项

1、由于分泌GH的垂体肿瘤有时可能扩散而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故应仔细观察患者,若有肿瘤扩散的迹象,则应考虑转换其它治疗。 2、长期使用,应每隔6-12个月作胆囊超声波检查。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或已患糖尿病患者,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4、对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给予本品后,其胰岛素用量可能减少。 5、避免短期内在同一部位多次注射。 6、在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时,偶尔发生症状失控而致严重症状迅速复发。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使用经验,仅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使用。 8、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经验有限。 9、老年用药:尚无证据表明,老年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有所下降,故使用本品不须减少剂量。 10、药物过量:药物过量者应给予对症处理。

1?除肝病出血患者外,一般在用药前应确诊患者是缺乏凝血因子Ⅱ、Ⅶ、Ⅸ、Ⅹ方能对症下药。2?本品不得用于静脉外的注射途径。3?瓶子破裂、过有效期、溶解后出现摇不散沉淀等不可使用。4?本品专供静脉输注,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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