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176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生奥定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复方乳酸钠山梨醇注射液
复方乳酸钠山梨醇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奥曲肽

乳酸钠、山梨醇、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钙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176

国药准字H1202056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水,电解质紊乱伴发的精神障碍,代谢性酸中毒,脱水,糖尿病

用法用量

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mg/h。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 2、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0.1mg皮下注射,每天3次,连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mg皮下注射,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mg,每天三次。 4、肢端肥大症:初始量为0.05-0.1mg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mg/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mg/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500ml~1000ml,按年龄、体重及症状不同可适当增减。给药速度:成人每小时300~500ml。

副作用

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乳酸血症患者及高钾血症、少尿、阿狄森病、重症烧伤、高氮血症及遗传性果糖不耐症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中毒症者可能加剧水肿、增高血压。儿童用药: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常有隐匿性心肾功能不全,应慎用。

成分

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水,电解质紊乱伴发的精神障碍,代谢性酸中毒,脱水,糖尿病

药理作用

1、注射局部反应,包括疼痛,注射部位的针刺或烧灼感,伴红肿。这些现象极少超过15分钟。注射前使药液达到室温,则可减少轻局部不适。 2、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痛、胀气、稀便、腹泻及脂肪痢。在罕见的病例中,胃肠道反应可类似急性肠梗阻伴进行性严重上腹痛、腹部触痛、肌紧张和腹胀。 3、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胆结石的形成。 4、由于本品可抑制GH、胰高糖素和胰岛素的释放,故本品可能引起血糖调节紊乱。由于可降低患者餐后糖耐量,少数长期给药者可引致持续的高血糖症,曾观察到低血糖的出现。 5、其他:少数报道出现急性胰腺炎,停药后可逐渐消失;罕见情况下,曾报道醋酸奥曲肽治疗引起患者脱发;长期应用本品且发生胆结石者也可能出胰腺炎;个别患者发生肝功能失调,包括缓慢发生的高胆红素血症伴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移酶和转氨酶轻度增高。

本品可调节体液容量、渗透压,具有补充钾、钠、钙及氯离子作用,并能供给热量。其中乳酸钠在体内转化为碳酸氢离子,以调节酸碱平衡,维持正常生理功能;Na+是细胞外液最重要的阳离子,系维持恒定的体液渗透压和细胞外容量的主要物质;K+是细胞内主要的阳离子,对保持正常的神经肌肉兴奋性有重要作用;钙离子在细胞内作为第二信使与机体许多功能密切相关。山梨醇进入人体后大部分转化为糖原供给热量。乳酸根离子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使钾离子自细胞外液进入细胞内,当体内循环血液量及组织液减少时,本品可作为组织液的补充调整剂,对电解质紊乱

注意事项

1、由于分泌GH的垂体肿瘤有时可能扩散而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故应仔细观察患者,若有肿瘤扩散的迹象,则应考虑转换其它治疗。 2、长期使用,应每隔6-12个月作胆囊超声波检查。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或已患糖尿病患者,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4、对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给予本品后,其胰岛素用量可能减少。 5、避免短期内在同一部位多次注射。 6、在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时,偶尔发生症状失控而致严重症状迅速复发。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使用经验,仅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使用。 8、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经验有限。 9、老年用药:尚无证据表明,老年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有所下降,故使用本品不须减少剂量。 10、药物过量:药物过量者应给予对症处理。

肾功能不全、心功能不全、重症肝功能障碍、因阻塞性尿路疾病引起尿量减少的患者慎用。用药时根据临床需要可作下列检查及观察1.血气分析或血二氧化碳结合力检查。2.血清钠、钾、钙、氯浓度测定。3.肾功能测定,包括血尿素氮、肌酐等。4.血压。5.心肺功能状态,如浮肿、气急、紫绀、肺部啰音、颈静脉充盈,肝-颈静脉返流等,按需作静脉压或中心静脉压测定。6.肝功能不全表现,如黄疸、神志改变、腹水等。应严格按照需要用药,防止体液形成新的不平衡。注意给药速度不能过快。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溶液是否浑浊、絮状沉淀、异物及瓶盖松动、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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