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咳特灵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0637

生产企业: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汞溴红溶液
汞溴红溶液
主要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汞溴红。

生产企业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0637

国药准字H310213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适用于表浅创面皮肤外伤的消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外用。取本品涂搽患处。

副作用

孕妇禁用。

本品可使皮肤染上洋红色,有时可产生局部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适用于表浅创面皮肤外伤的消毒。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本品为有机汞消毒防腐剂,汞离子解离后与蛋白质结合,从而起到杀菌作用,对细菌芽孢无效。本品防腐作用较弱,不易穿透完整皮肤。但对皮肤的刺激较小。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为含有机汞的消毒药,在酸性液中可析出。2.不可与碘酊同时涂用。3.不可入口。4.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以防汞剂吸收中毒。5.长期连续使用可影响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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