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咳特灵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0637

生产企业: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萘非滴眼液
萘非滴眼液
主要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马来酸非尼拉敏、盐酸萘甲唑啉、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0637

国药准字H200449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主要用于缓解因尘埃、感冒、过敏、揉眼、佩戴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游泳以及眼睛疲劳等引起的眼睛充血、瘙痒、灼烧感以及其他刺激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滴眼,一次1~2滴,每3~4小时一次,可根据症状缓解情况而减少滴眼次数

副作用

孕妇禁用。

1.对盐酸萘甲唑啉和马来酸非尼拉敏过敏。 2.窄角性青光眼用。

禁忌

成分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主要用于缓解因尘埃、感冒、过敏、揉眼、佩戴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游泳以及眼睛疲劳等引起的眼睛充血、瘙痒、灼烧感以及其他刺激症状。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本品中的马来酸非尼拉敏,具有轻度阿托品样作用,可致瞳孔扩大,眼内压升高。本品吸收过多,可致全身性反应(如高血压不齐和高血糖等)。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患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包括高血压不齐的老年患者慎用。 2.带隐形眼睛者,使用本品前宜先取出镜片,用药15分钟后再放入隐形镜片。 3.糖尿病尤其是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倾向的患者慎用。 4.尿潴留及因前列腺增生难的患者慎用本品。 5.滴眼时,勿使滴眼瓶的滴头触及眼睑及周围区域,以防损伤眼睛、污染滴头及药液。 6.婴幼儿滴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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