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咳特灵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0637

生产企业: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阿奇霉素颗粒
阿奇霉素颗粒
主要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阿奇霉素

生产企业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0637

国药准字H2009422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溶解摇匀后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一日,按每公斤体重10mg单次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5袋))第2-5日,每日按每公斤体重5mg单次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2袋半))。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每公斤体重12g单次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5袋))连用5日。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10袋)。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15袋),分三次服药;每日一次服用本品0.5g(5袋)。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15袋),首日服用0.5g(5袋),然后第2-5日每日一次口服本品0.25g(2.5袋)。

副作用

孕妇禁用。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服药后可能出现腹痛,腹泻,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其发生率明显较红霉素低。偶可出现轻致中度腹胀。头昏,头痛及发热,皮疹,关节痛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胆汁淤积性黄疸极为少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清氨基酸转移酶升高。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要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随访肝功能。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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