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咳特灵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0637

生产企业: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生产企业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0637

国药准字H2009328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5ml(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10ml(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副作用

孕妇禁用。

低血压﹑结膜炎。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成分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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