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2596

生产企业: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醋酸去氨加压素片
醋酸去氨加压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醋酸去氨加压素。

生产企业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2596

国药准字H201034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1.用于治疗中枢性尿崩症。服用本品后可减少尿液排出,增加尿渗透压,减低血浆渗透压,从而减少尿频和夜尿。 2.本品用于治疗6岁或以上患者的夜间遗尿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剂量因人而异,应区分调整。治疗中枢性尿崩症:一般成人和儿童的初始适宜剂量为为每次...

副作用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使用醋酸去氨加压素时若不限制饮水可能会引起水潴留/低钠血症,有/无伴随以下迹象和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血清钠降低、体重增加,更严重者可引起抽搐)。   治疗夜间遗尿症和尿崩症时,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疼、腹痛和恶心;罕见皮肤过敏反应、低钠血症和情绪障碍;仅有个别全身过敏反应的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   有限的数据(对53例患尿崩症的孕妇进行的研究)证实,醋酸去氨加压素对孕妇及胎儿/新生儿的健康没有影响。至今仍没有其他相关的流行病学数据。对实验动物的研究不能证明药物对孕妇、胚胎/胎儿形成、分娩和产后阶段具有直接或间接影响。因此孕妇慎用。   哺乳期妇女   经鼻腔给予高剂量醋酸去氨加压素(300微克)后测试母乳,显示醋酸去氨加压素可分泌至乳汁,但婴儿从乳汁吸收的量很少,且低于影响利尿作用所需的量。尚不明确重复给药后醋酸去氨加压素是否在乳汁中蓄积。 儿童用药:醋酸去氨加压素片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1.用于治疗中枢性尿崩症。服用本品后可减少尿液排出,增加尿渗透压,减低血浆渗透压,从而减少尿频和夜尿。 2.本品用于治疗6岁或以上患者的夜间遗尿症。

药理作用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该药含醋酸去氨加压素,与天然激素精氨酸加压素的结构类似。它与精氨酸加压素的区别,主要是对1-半胱氨酸作脱氨基处理和以8-D-精氨酸取代8-L-精氨酸。这些结构改变后,使临床剂量的醋酸去氨加压素的作用时间延长,而不产生加压的副作用。   毒性   若大量饮水,即使使用普通剂量也会引起水中毒。剂量范围从0.3微克/千克(静脉注射给药)到2.4微克/千克(鼻腔内给药),曾导致成人和儿童出现低钠血症和抽搐;另一方面,对5月龄婴儿鼻腔给药40微克或5岁儿童鼻腔给药80微克,均没有影响。对新生婴儿肠外给药4微克,出现少尿症状和体重增加。   临床前安全性资料   醋酸去氨加压素的安全性监测过程和安全性概要未有异常发现。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急迫性尿失禁患者:器官病变导致的尿频或多尿患者(如良性前列腺增生、尿道感染、膀胱结石/膀胱癌);烦渴和糖尿病患者不适合用本品治疗。 2.醋酸去氨加压素片用于治疗夜遗尿时,应在服药前1小时和服药后8小时限制饮水。若治疗时未严格控制饮水将出现水潴留和/或低钠血症及其并发症状(头疼、恶心/呕吐和体重增加,更严重者可引起抽搐),此时应终止治疗直到患者完全康复。 3.老年人、血钠水平低和24小时尿量多(多于2.8~3.0升)的患者发生低钠血症危险性较高。 4.在以下情况下,应严格控制饮水并监测患者血钠水平:   -与已知可导致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剂、选择性血清素再摄取抑制剂、氯丙嗪、卡马西平)合用时,   -与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合用时。 5.治疗期间,出现体液和/或电解质失衡急性并发症(如:全身感染、发烧和肠胃炎)时,应立即停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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