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2596

生产企业: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哌丁胺。 化学名称:N,N-二甲基-α,α-二苯基-4-(对氯苯基)-4-羟基-1-哌啶丁酰胺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9H33ClN2O2·HCl 分子量:513.51

生产企业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双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2596

国药准字H2001316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①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1.急性腹泻:成人首剂2粒,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1粒,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8粒/日,连服5日,若无效则停服;5岁以上儿童首剂1粒,以后每腹泻一次服1粒,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3粒/日。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 2.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1-2粒,每日1-6粒,显效后每日给予2-4粒维持治疗;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根据大便情况调节剂量,成人每日不超过8粒,儿童每日不超过1.5粒/20kg。

副作用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2.禁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菌痢; 3.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病人禁用。 4.重度肝损害者慎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①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药理作用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①对于伴有肠道感染的腹泻,必须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 ②不应用于需要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尤其是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的患者。 ③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④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或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 ⑤本品全部由肝脏代谢;肝功能障碍者,可导致体内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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