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2596

生产企业: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克瑞帕(甲磺酸α-二氢麦角隐亭片)
克瑞帕(甲磺酸α-二氢麦角隐亭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甲磺酸α二氢麦角隐亭

生产企业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DoppelFarmaceuticiS.r.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2596

注册证号X200005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帕金森症,头痛和偏头痛,高泌乳素血症,老年性痴呆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1.治疗帕金森症:须根据病人的反应调节剂量,建议最初剂量为5mg/每次,1日2次;维持剂量为60mg/日。以后可以增加至120mg/日。这一剂量按每周2次,每日增加5mg逐步达到。如果克瑞帕与左旋多巴同服,不论是否合并脱羧抑制剂,都可以降低左旋多巴的剂量。但降低的剂量必须逐渐进行,以能维持最佳治疗效果为宜。2.治疗头痛和偏头痛:本品已证明仅作为基础药物对治疗头痛有效,但不专治急性头痛发作。起始剂量(2周内):10mg/日,1日1次,睡前服用。维持剂量:10mg/日,1日2次,早晚服用。每一疗程不应超过6周

副作用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妊娠妇女和儿童禁用。由于本品对泌乳功能的抑制,哺乳期妇女禁用。已有瓣膜病的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人用药:适用于患有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症的老年人。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帕金森症,头痛和偏头痛,高泌乳素血症,老年性痴呆

药理作用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参见详细说明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必须在医生的监督下进行。由于本品可以治疗溢乳,催乳素依赖性停经,月经紊乱或闭经的偏头痛及帕金森综合症病人发生的不孕症,因此,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在服药期间应采用相应的机械避孕措施。红斑性肢痛并伴有消化道溃疡史的病人,由于缺少安全性实验数据,最好用其他药物进行替代治疗。由于本品的化学结构与麦角衍生物相似,所以在给曾有过精神病史,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病人投以大剂量时要特别注意。α-二氢麦角隐亭与心理活性或降低血压药物之间的可能相互作用不能排除,因此,在治疗期间,特别是合用其他麦角碱药物或对动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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