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颗粒
安康颗粒

安康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安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0803

生产企业: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安和五脏,健脑安神。用于头目眩晕,耳鸣,四脚乏力疲软,食   欲不振,睡眠不深,多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安康颗粒
安康颗粒
四环素眼膏
四环素眼膏
主要成分

红参。银耳。当归。 山药。猪脊髓。鹿茸。山楂。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生产企业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803

国药准字H500207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安和五脏,健脑安神。用于头目眩晕,耳鸣,四脚乏力疲软,食   欲不振,睡眠不深,多梦。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20g,一日2~3次。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安和五脏,健脑安神。用于头目眩晕,耳鸣,四脚乏力疲软,食   欲不振,睡眠不深,多梦。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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