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颗粒
安康颗粒

安康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安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0803

生产企业: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安和五脏,健脑安神。用于头目眩晕,耳鸣,四脚乏力疲软,食   欲不振,睡眠不深,多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安康颗粒
安康颗粒
金果饮
金果饮
主要成分

红参。银耳。当归。 山药。猪脊髓。鹿茸。山楂。

地黄、玄参、麦冬、南沙参、太子参、胖大海、西青果、蝉蜕、陈皮、薄荷油。

生产企业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上联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803

国药准字Z310202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安和五脏,健脑安神。用于头目眩晕,耳鸣,四脚乏力疲软,食   欲不振,睡眠不深,多梦。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咽干灼热、咽部异物感、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口腔溃疡。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20g,一日2~3次。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安和五脏,健脑安神。用于头目眩晕,耳鸣,四脚乏力疲软,食   欲不振,睡眠不深,多梦。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咽干灼热、咽部异物感、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口腔溃疡。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润肺开音。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  4.急性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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