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颗粒
安康颗粒

安康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安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0803

生产企业: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安和五脏,健脑安神。用于头目眩晕,耳鸣,四脚乏力疲软,食   欲不振,睡眠不深,多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安康颗粒
安康颗粒
一清颗粒
一清颗粒
主要成分

红参。银耳。当归。 山药。猪脊髓。鹿茸。山楂。

主要成份: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803

国药准字Z200552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安和五脏,健脑安神。用于头目眩晕,耳鸣,四脚乏力疲软,食   欲不振,睡眠不深,多梦。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凉血止血;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痔疮出血等。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20g,一日2~3次。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成分

安和五脏,健脑安神。用于头目眩晕,耳鸣,四脚乏力疲软,食   欲不振,睡眠不深,多梦。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凉血止血;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痔疮出血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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