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川贝精片
复方川贝精片

复方川贝精片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川贝精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4083

生产企业: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川贝精片
复方川贝精片
葫芦娃阿莫西林颗粒
葫芦娃阿莫西林颗粒
主要成分

麻黄浸膏、川贝母、陈皮、桔梗、五味子、甘草浸膏、法半夏、远志。辅料为:淀粉、滑石粉、蔗糖、苹果绿(色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生产企业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4083

国药准字H460206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急性单纯性淋病,伤寒,消化道溃疡,伤寒带菌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 1.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2.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仔。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急性单纯性淋病,伤寒,消化道溃疡,伤寒带菌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状体而溶解、破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孕妇慎用。 5.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3)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袋).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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