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669

生产企业: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主要成分

头孢呋辛钠,(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丙酸氟替卡松。

生产企业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Glaxo Wellcome S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669

H201301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用于持续性哮喘抗炎的治疗.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1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3ml注射用水,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的混悬液。 2静脉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2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6ml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 3静脉滴注:可将1.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0.75g,一日3次,肌内或静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1.5g,一日3次,静脉滴注20~30分钟。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

丙酸氟替卡松气雾剂仅供吸入用:应使病人明了吸入丙酸氟替卡松疗法的预防性质,即使无...

副作用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某些病人出现口腔和咽部魄念珠菌感染,这样的病人于吸入后用水漱口可能是有益的,可在用丙酸氟替卡松继续吸入的同时局部用抗霉菌药治疗魄念珠菌感染。某些病人吸入丙酸氟替卡松可能引起嗓音嘶哑,吸入后立即用水漱口可能是有益的,与其它吸入疗法一样,给药后由于喘息立刻增加可出现相反的支气管痉挛,此时应立即吸入速效支气管扩张剂,立即停用丙酸氟替卡松气雾剂,检查病人,如需要,改用其它疗法。

禁忌

成分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用于持续性哮喘抗炎的治疗.

药理作用

1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2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3据文献报导,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4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5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丙酸氟替卡松在肺部有显著抗炎作用,对只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用其它预防疗法的病人,丙酸氟替卡松可减轻轻症状和阻止病情恶化,对大部分病人,在推荐剂量下本药对肾上腺功能和肾上腺储备功能无影响。因为严重哮喘可发生死亡,病人需要定期进行医疗评估,严重病人有持续的症状并常常恶化,体力受限,PEF基础值低于预测值的60%,变异性大于30%,给予支气管扩张剂后通常不能完全恢复正常,这些病人将需要高剂量的吸入或口服皮质激素治疗,症状突然加重可能需要增加皮质激素剂量,这种剂量应当在紧急的医疗监护下给药。预防用于:成人:轻度哮喘;间断而不是偶然需用对症治疗的支气管扩张剂的病人;中度哮喘;常规无原则用抗药物和当前的预防治疗或单用支气管扩张剂其哮喘不稳定或恶化的病人;严重哮喘儿童:任何需要哮喘预防治疗的儿童,包括现在的预防疗法不能控制的病人。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5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

哮喘的控制应按照阶梯治疗原则进行,病人的情况应通过临床和肺功能试验进行监测。如需增加速效吸入型β2-激动剂以减轻症状,则表明对哮喘控制的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评估病人的治疗方案,并应考虑增加抗炎治疗(例如,吸入更高剂量的或口服一个疗程的皮质激素)。严重恶化的哮喘必须采取常规治疗方案。在对哮喘控制中,哮喘的突发性和进行性恶化是致命的,应考虑增加糖皮质激素的剂量。若病人病情危险,则应考虑监测每日晨起峰流速。无效或哮喘严重恶化时应增加吸入丙酸氟替卡松的剂量。如需要,应给予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抗生素治疗(如有感染)。本吸入气雾剂主要用于哮喘长期的常规治疗而不适用于缓解急性哮喘症状,病人此时应该选用快速短效的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建议病人备有上述急救药。不可突然中断本吸入气雾剂的治疗。非常罕见血糖水平增高(参见“不良反应”)的报道。对有糖尿病史的病人,应考虑其可能性。与其它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一样,应特别慎用于那些活动期或静止期肺结核的病人。应经常检查患者使用气雾剂装置的技术,确认给药与吸药同时进行以保证药物可最大程度到达肺部。可能的系统作用,包括肾上腺功能,骨密度及生长: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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