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669
生产企业: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呋辛钠,(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
盐酸维拉帕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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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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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669 |
国药准字H31021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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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
1.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转复。应用维拉帕米之前应首选抑制迷走神经的手法治疗(如Valsalva法)。2.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的暂时控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合并房室旁路通道(预激综合症和LGL综合症)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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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1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3ml注射用水,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的混悬液。 2静脉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2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6ml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 3静脉滴注:可将1.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0.75g,一日3次,肌内或静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1.5g,一日3次,静脉滴注20~30分钟。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 |
必须在持续心电监测和血压监测下缓慢静脉注射至少2分钟本品注射液与林格氏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均无配伍禁忌因无法确定重复静脉给药的最佳给药间隔必须个体化治疗一般起始剂量为5~10mg(或按0.075~0.15mg/Kg体重)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至少2分钟如果初反应不令人满意首剂15~30分钟后再给一次5~10mg或0.15mg/Kg体重静脉滴注给药每小时5~1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一日总量不超过50~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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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继发于室上性心动过速且可被维拉帕米纠正者除外)。|2.严重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有房室旁路通道。|6..已用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中毒的病人。|7..室性心动过速。QRS增宽(≥0.12秒)的室性心动过速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显著的血流动力学恶化和心室颤动。用药前需鉴别宽QRS心动过速为室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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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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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
1.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转复。应用维拉帕米之前应首选抑制迷走神经的手法治疗(如Valsalva法)。2.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的暂时控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合并房室旁路通道(预激综合症和LGL综合症)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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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2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3据文献报导,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4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5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
发生率在≥1%的不良反应:症状性低血压(1.5%);心动过缓(1.2%);眩晕(1.2%);头痛(1.2%);皮疹(1.2%);严重心动过速(1.0%)。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恶心(0.9%);腹部不适(0.6%);静脉给药期间发作癫痫;精神抑郁;嗜睡;旋转性眼球震颤;眩晕;出汗;超敏病人发生支气管/喉部痉挛伴搔痒和荨麻疹;呼吸衰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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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5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 |
1.低血压:静脉注射维拉帕米引起的血压下降一般是一过性和无症状的,但也可能发生眩晕。静脉注射维拉帕米之前静脉给予钙剂可预防该血流动力学反应。|2.极度心动过缓/心脏停搏:维拉帕米影响房室结和窦房结,罕见导致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更甚者心脏停搏,易发生在病窦综合征病人,这类疾病老年人多发。需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3.心力衰竭:轻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如有可能必须在使用维拉帕米治疗之前已由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所控制。中到重度心功能不全者可能会出现心力衰竭急性恶化。|4.房室旁路通道(预激或LGL综合症):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此类病人禁止使用。|5.肝或肾功能损害: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可能不增强维拉帕米的药效,但可能延长其作用时间。反复静脉给药可能会导致蓄积,产生过度药效。如果必须重复静脉给药,必须严密监测血压和PR间期或药效过度的其他表现。|6.肌肉萎缩:静脉给维拉帕米可诱发呼吸肌衰竭,肌肉萎缩病人慎用。|7.颅内压增高:静脉给维拉帕米升高幕上肿瘤病人的颅内压。颅内压增高者应用时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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