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669

生产企业: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阿克他利片
阿克他利片
主要成分

头孢呋辛钠,(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克他利。

生产企业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平光制药(焦作)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669

国药准字H201730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本品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1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3ml注射用水,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的混悬液。 2静脉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2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6ml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 3静脉滴注:可将1.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0.75g,一日3次,肌内或静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1.5g,一日3次,静脉滴注20~30分钟。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

口服。与其他抗炎镇痛药合用,一次0.1g(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

禁忌

成分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本品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

药理作用

1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2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3据文献报导,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4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5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1、严重的不良反应: (1)肾病综合征:曾经出现过肾病综合症(发病率不明),故应十分注意进行定期的检查、监测,一旦出现异常,应停药,采取适当措施。 (2)间质性肺炎:曾经出现过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异常的间质性肺炎(不到0.1%),因此要注意观察患者的症状,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治疗,采取适当的措施。 2、其他的不良反应: (1)肾脏: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肌酐、尿中NAG上升)、血尿。 (2)肝脏:肝功能异常(GOT、GPT、AL-P升高等)。 (3)血液:贫血、血小板减少、血球减少、粒细胞减少。 (4)消化系统:腹痛、哎气、呕吐、口腔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泻、胃溃疡。 (5)口干、口唇肿胀。 (6)皮肤:皮疹、瘙痒、湿疹、脱发、红斑。 (7)神经系统:头痛、头昏、麻痹感、嗜睡。 (8)其他:浮肿、疲倦感、发热、耳鸣、视力异常、复视、心悸等。 注:一旦发生异常,应停止用药,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3、此类药品共同的不良反应:其他的抗风湿类药品曾被报道有:急性肾功能不全、多发不良性贫血、肺纤维化、天疱疮样症状、无粒细胞症的不良反应,因此要进行定期的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5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

下列情况应谨慎用药: 1、肾功能不全或曾有此病史的患者、肝功能不全患者、消化道溃疡或曾有此病史患者慎用。 2、在服用本药时,要明确了解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方法,在使用同时要注意患者的病情和出现的副作用。 3、由于本品不具有抗炎镇痛作用,所以要同时使用抗炎镇痛药。在连续服用本药6个月仍没有效果时,要停止服用。 4、本品用于发病比较早期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疗效较好。 5、服用本品时要注意观察临床症状和体征,同时要定期进行临床检查(血液、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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