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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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山梨醇(供口服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5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槟榔四消丸
槟榔四消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槟榔、酒大黄、炒牵牛子、猪牙皂(炒)、醋香附、五灵脂(醋炙)。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佛仁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Z620207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孕妇忌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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