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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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山梨醇(供口服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5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肠内营养乳剂(TP-HE)
肠内营养乳剂(TP-HE)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详见说明书。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H200566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适用于不能或不宜接受胃肠道喂养、但需要营养支持的患者,如严重烧伤、创伤、手术前后、肿瘤等高分解代谢患者;消化吸收功能障碍患者,如胰腺炎、炎性肠病、胃肠道瘘等;营养不良患者,如老年营养不良、儿童营养不良等。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适用于不能或不宜接受胃肠道喂养、但需要营养支持的患者,如严重烧伤、创伤、手术前后、肿瘤等高分解代谢患者;消化吸收功能障碍患者,如胰腺炎、炎性肠病、胃肠道瘘等;营养不良患者,如老年营养不良、儿童营养不良等。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以本品提供全部营养的病人,应监测液体平衡。2.根据个体代谢状态,决定是否需要额外补充钠。3.以本品提供长期营养时,适用于禁用膳食纤维的患者,否则应选用含膳食纤维的营养制剂。4.使用前摇匀,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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