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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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山梨醇(供口服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5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胶体果胶铋颗粒
胶体果胶铋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本品主要成分为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双雁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H200525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胃酸过多、胃黏膜保护、缓解胃酸相关症状。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胃酸过多、胃黏膜保护、缓解胃酸相关症状。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本品应按规定剂量服用,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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