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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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山梨醇(供口服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5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复方角菜酸酯栓
复方角菜酸酯栓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本品每枚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滑石粉,固体半合成甘油脂。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H20083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用于痔疮及其他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肿胀、出血和瘙痒的对症治疗;亦可用于缓解肛门局部手术后的不适。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塞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用于痔疮及其他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肿胀、出血和瘙痒的对症治疗;亦可用于缓解肛门局部手术后的不适。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3.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使用本品前需由医师明确诊断,在医师建议下购买使用。10.妊娠及哺乳期间的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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