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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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山梨醇(供口服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5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胃乐新颗粒
胃乐新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猴头菌浸膏。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求恩医科大学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Z220236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胀满、嗳气、嘈杂、泛酸。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5克,一日3次。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糖尿病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胀满、嗳气、嘈杂、泛酸。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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