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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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山梨醇(供口服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5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小儿热速清颗粒
小儿热速清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柴胡、黄芩、板蓝根、葛根、金银花、水牛角、连翘、大黄。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Z109801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高热、头痛、咳嗽、咽喉肿痛、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1/4-半袋,一岁至三岁,一次半袋-1袋,三岁至七岁,一次1袋-1.5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袋-2袋,一日3-4次。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风寒感冒,大便次数多者忌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高热、头痛、咳嗽、咽喉肿痛、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利咽。

注意事项

1.感冒风寒,大便次数多者忌用。2.忌食生冷辛辣食物。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二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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