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醇(供口服用)
通用名称:山梨醇(供口服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5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
奥硝唑。辅料为丙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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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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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151 |
国药准字H20051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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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织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脑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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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应用前,首先须将本品进行适当的稀释,然后再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60分钟左右。对于成人,须将本品(10ml:0.5g)1支或2支分别加入250m1或500ml临床常用输液(如5%葡萄糖、10%葡萄糖、0.9%氯化钠注射液)中,即前者内含主药0.5g,后者内含主药1.0g,然后再静脉滴注。 1.预防术后厌氧菌感染:术前1次静脉滴注10g。 2.治疗妇科、外科及口腔科与厌氧菌感染有关的急性感染时,首剂静脉滴注 0.5-1.0g,以后每12小时静滴0.5g,共5-10日。儿童按每12小时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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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
1.禁用于对本品及其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癫痫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3.禁用于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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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建议3岁以下儿童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同成年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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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织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脑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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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三代硝基咪唑类衍生物,其发挥抗微生物作用的机理可能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中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分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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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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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但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 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3.本品溶液显酸性,与其它药物合用时注意本品低PH值对其它药物的影响。 4.本品与半合成抗生素类及头孢类药合用时应单独给药,两者不能使用同一稀释液稀释,应分别溶解稀释,分别滴注。 5.如发现药液混浊或变色切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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