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103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我、薄荷脑、罗汉果。

氧氟沙星。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103

国药准字H109302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滴眼液点眼: 1~2滴/次,4~6次/日,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滴眼液及眼膏点眼有轻度刺激,偶有辛辣似蛰样的刺激症状。 结膜下注射有较强刺激。

禁忌

成分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广谱抗菌药,对沙眼衣原体亦有效。 主要用于治疗细菌性外眼感染、沙眼及细菌性眼内感染。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常伴有鼻塞流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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