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103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我、薄荷脑、罗汉果。

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103

H201400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常伴有鼻塞流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除个别患者可出现—过性眼压升高外,无其他不良反应。(2)本品使用前须先和室温平衡,使用中勿与含新洁尔灭的药物接触。眼内不能注入过量的本品。对无晶状体的糖尿病人,施行后房手术时,禁止大量使用本品。(3)、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4)。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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