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796

生产企业: 广西禅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注射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注射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生产企业

广西禅方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796

国药准字H200107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上述证候者。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口服。成人: 每次1片,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上述证候者。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药理作用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本品口服吸收良好,服药15-30分钟起效。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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