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丸
逍遥丸

逍遥丸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逍遥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043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逍遥丸
逍遥丸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辅料为生姜。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右美沙芬,每10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0.15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苯甲酸钠及柠檬黄。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1043

国药准字H200935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1次1袋(6克),一日2次。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3毫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4毫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5毫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6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禁忌

成分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注意事项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脐腹胀痛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拿不到处。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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