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丸
逍遥丸

逍遥丸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逍遥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043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逍遥丸
逍遥丸
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主要成分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辅料为生姜。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1043

国药准字H2008065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1次1袋(6克),一日2次。

1、临用前,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溶解后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肾功能减退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决定用药剂量: (1)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 (2)肌酐清除率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 (3)肌酐清除率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2、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药理作用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皮疹、搔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发痒等症状或静脉炎。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注意事项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脐腹胀痛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拿不到处。

1、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使用时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暴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6、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9、老年用药:根据肾功能情况,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制定剂量。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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