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布洛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691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己酮可可碱注射液
己酮可可碱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己酮可可碱,其化学名称为3,7-二氢-3,7-二甲基-1-(5-氧代己基)-1H-嘌呤-2,6-二酮。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691

国药准字H200438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慢性栓塞性脉管炎等。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静脉滴注。用时患者应处于平卧位。初次剂量为己酮可可碱0.1g,于2—3小时内输入,最大滴速不可超过每小时0.1g,根据患者耐受性可每次增加0.05g,但每次用药量不可超过0.2g,每日1—2次,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0.4g。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冠状动脉硬化,严重高血压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慢性栓塞性脉管炎等。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厌食,腹胀,呕吐等,其发生率均在5%以上,最多达30%左右。(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心血管系统:血压降低,呼吸不规则,水肿;神经系统焦虑,抑郁,抽搐;消化系统厌食,便秘,口干,口渴;皮肤血管性水肿,皮疹,指甲发亮;视力模糊,结膜炎,中央盲点扩大,以及味觉减退,唾液增多,白细胞减少,肌肉酸痛,颈部腺体肿大和体重改变等。(3)偶见的不良反应有心绞痛,心律不齐;黄疸,肝炎,肝功能异常,血液纤维蛋白原降低,再生不良性贫血和白血病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有出血倾向或新近有过出血史者不宜应用此药,以免诱发出血。 (2)动物实验中提示长期应用已酮可可碱有增加纤维瘤发生机会,但没有明显致畸形。 (3)严重冠心病,低血压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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