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布洛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691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泰诺(酚麻美敏混悬液)
泰诺(酚麻美敏混悬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每mL混悬液对乙酰氨基酚32mg,盐酸伪麻黄碱3mg,氢溴酸右美沙芬1mg,马来酸氯苯那敏0.2mg。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691

国药准字H200416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小儿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发烧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1.2-3岁(12-14kg):2.5-3.5mL/次。2.4-6岁(15-20kg):4-4.5mL/次。3.7-9岁(22-26kg):6mL/次。4.10-12岁(28-32kg):8mL/次。若症状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本品过敏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请向医师咨询。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慎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小儿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发烧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本复方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和马来酸氯苯那敏组成。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药,作用机理主要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为镇咳药,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产生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感冒的流泪、喷嚏和流涕症状。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药3天后持续发热,应查找原因和给予适当处理。2.有高血压﹑糖尿病﹑精神抑郁症﹑心脏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不宜服用本药。3.伴有多痰的咳嗽,由哮喘引起的慢性咳嗽患者慎用。4.如出现新的症状或出现充血﹑肿胀时,应查找原因和给予适当处理。5.不得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使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打开方式见说明书附图。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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