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布洛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691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卡马西平缓释片
卡马西平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本品卡马西平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广联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691

国药准字H200104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癫痫,三叉神经痛,躁狂症,尿崩症,舌咽神经痛,抑郁症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本品需整片吞服。1.成人初始剂量每次0.2g(一片),每天2次;或遵医嘱,酌情增减。2.神经痛:初始剂量每日0.2~0.4g(1~2片),分1~2次服用;或遵医嘱,酌情增减。3.症、尿崩症等用量遵医嘱。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心﹑肝﹑肾功能不全者,青光眼﹑对本品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丙咪嗪等)过敏患者忌用,房室传导阻滞者﹑有骨髓抑制病史或急性间歇性血卟啉症史者禁用。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通过胎盘,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入乳汁,约为血药浓度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儿童用药:本品可用于各年龄儿童,用法用量请遵医嘱。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癫痫,三叉神经痛,躁狂症,尿崩症,舌咽神经痛,抑郁症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本品为抗惊厥药和抗癫痫药。卡马西平的药理作用表现为抗惊厥抗癫痫、抗神经性疼痛、抗躁狂-抑郁症、改善某些精神疾病的症状、抗中枢性尿崩症。本品抗惊厥的作用类似苯妥英钠,对突触部位的强直后期强化有抑制作用,并阻止病灶内异常放电的扩散。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癫痫小发作无效。2.不是一般镇痛药,仅用于三叉神经痛。3.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尿常规及肝肾功能,如发生明显骨髓抑制或肝、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减量,但不能突然停用。4.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纵管理机器和高空作业等。5.患者、乙醇中毒、心脏损害、糖尿病、尿潴留和肾病患者慎用。6.期间应定期进行眼科检查。7.测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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