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布洛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691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苯溴马隆
苯溴马隆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溴马隆。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691

国药准字H200405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苯溴马隆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50mg,一日一次。早餐后服用,服药一周后检查血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一日100mg,早餐后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一日50mg,或遵医嘱。 苯溴马隆片: 成人每次口服50mg(1片),每日1次,早餐后服用。用药1周后检查患者血清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口服100mg(2片),早餐时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每日50mg(1片),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 3、中至重度肾功能损害者(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min)及患有肾结石的患者。

禁忌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有时会出现肠胃不适感,如恶心、呕吐、胃内饱胀感和腹泻等现象。 2、极少出现荨麻疹。 3、在个别情况下还会出现眼结膜发炎(结膜炎),短时间的阳痿,变态性的局部皮肤湿疹(皮疹),头疼和尿意频增感。肝功能异常。在有些情况下还要观察是否加重了肝病(细胞溶解性肝炎)。这些病有一些是急性发作,比较难以控制。据报道,服用溴苯马龙有瘙痒感,颊面发红,红斑,光过敏症,浮肿,心窝部不适等不良反应发生。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不能在痛风急性发作期服用,因为开始治疗阶段,随着组织中尿酸溶出,有可能加重病症。 2、为了避免治疗初期病风急性发作,建议在给药最初几天合用秋水仙碱或抗炎药。 3、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饮水量不得少于1.5-2L)。以免在排泄的尿中由于尿酸过多导致尿酸结晶。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或构橼酸合剂,并注意酸碱平衡。病人尿液的pH应调节在6.5-6.8之间。 4、在开始治疗时有大量尿酸随尿排出,因此在此时的用药量要小(起始剂量)。 5、用药前后应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全身倦怠感、腹痛、腹泻、发热、尿浓染、眼球结膜黄染等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药并告知医生。 6、对于造血系统疾病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即血液病引起的继发性高尿酸血症)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服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在儿童(18岁)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9、老年用药:减量用药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现已知不会出现中毒现象。当大量服用了本品以后,应该采取治疗措施,防止被体内进一步吸收,使其加速排出体外。如果超大量地服用了本品,应该立即报告医生。医生会根据中毒的程度,采取必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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