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布洛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691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阿那曲唑
阿那曲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阿那曲唑。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691

国药准字H200201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用于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对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病人,若其对他莫昔芬呈现阳性的临床反应,可考虑使用本品。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阿那曲唑片: 1、成人(包括老年人):口服,每日1次,每次1片。 2、儿童:本药不推荐儿童服用。 3、肾功能损害: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4、肝功能损害: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5、对于早期乳腺癌,推荐的疗程为5年。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本品禁用于以下情况: 1、绝经前妇女。 2、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3、严重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20ml/min)。 4、中到重度肝病患者。 5、已知对阿那曲唑或任何组份过敏的患者。 其它含有雌激素的疗法可降低本品之药理作用,所以禁止与本品伍用。合并使用他莫昔芬治疗(见药物相互作用)。

禁忌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用于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对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病人,若其对他莫昔芬呈现阳性的临床反应,可考虑使用本品。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一般的不良反应: (1)多见(≥10%)血管系统:潮热,通常为轻到中度。 (2)常见(≥1%,<10%)一般情况:衰弱,通常为轻到中度。肌肉骨骼,结缔组织和骨:关节疼痛/僵直,通常为轻到中度。生殖系统和乳腺:阴道干燥,通常为轻到中度。皮肤和皮下组织:毛发稀疏,通常为轻到中度;皮疹,通常为轻到中度。胃肠道:恶心,通常为轻到中度,腹泻通常为轻到中度。神经系统,头痛,通常为轻到中度。腕管综合征。肝胆系统:碱性磷酸酶,丙氨酸转氨酶和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 (3)不常见反应(≥0.1%,<1%)生殖系统和乳腺:阴道出血通常为轻到中度。代谢和营养:厌食,通常为轻到中度;高胆固醇血症通常为轻到中度。胃肠道:呕吐通常为轻到中度。神经系统嗜睡,通常为轻到中度。肝胆系统:γ-GT和胆红素升高;肝炎。 (4)极罕见反应(<0.01%)皮肤和皮下组织: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变态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过敏。 2、阴道出血现象偶见报告,主要出现在晚期乳腺癌患者从原有的激素疗法改为本品治疗的前几周。如有持续出血现象,应考虑做进一步的评估。由于本品降低了循环中雌激素的水平,故有可能导致骨密度下降,使部份患者骨折的风险增加。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尚未在儿童中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 2、对于激素状态有怀疑的患者,应通过生化检查的方法确定是否绝经(自然绝经或人工绝经)。 3、本品含乳酸。病人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症、原发性肠乳糖酶缺乏或葡葡糖-半乳糖吸收不良遗传疾病的不应服用本品。 4、对中度到重度肝功能损害病人或重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20ml/min),尚无支持本品安全应用的资料。由于本品降低了循环中雌激素的水平,故有可能导致骨密度下降。目前尚无充足资料表明双磷酸盐对由阿那曲唑引起的骨密度下降的作用情况,或作为预防性使用的作用情况。伴有骨质疏松或潜在的骨质疏松风险的妇女,应当在治疗开始以及其后定期的进行正规的骨密度检查,如DEXA扫描。应当在适当的时间开始骨质疏松的治疗或预防,并进行仔细的监测。 5、在ATAC试验中,与接受他莫昔芬治疗的患者相比,有更多接受阿那曲唑治疗的患者报告血清胆固醇升高(阿那曲唑治疗组为9%和他莫昔芬治疗组为3.5%)。 6、运动员慎用。 7、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本品不太可能影响病人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但曾有乏力和嗜睡的报告,在上述症状持续出现于驾车和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品不太可能影响病人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但曾有乏力和嗜睡的报告,在上述症状持续出现于驾车和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9、儿童用药:尚未在儿童中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 10、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11、药物过量:目前在意外药物过量方面的经验有限。动物试验证明阿那曲唑的急性毒性很低。临床研究中也进行了不同剂量的研究:在健康男性志愿者中最大单一剂量达60mg,绝经后晚期乳腺癌妇女每日达10mg时仍然可被良好耐受。未得到产生有危及生命症状的单一剂量。本品药物过量无专门解救药,治疗只能对症处理。在处理药物过量时应考虑到同时应用了多种药物的可能性。若病人清醒则可以进行催吐。因本品蛋白结合率较低,故透析可以奏效。应给予一般的支持性监护包括密切观察病人并监测其生命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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